我县坚持把推进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的重要抓手,紧紧围绕“县县有工程、矿矿有工程”战略实施,创新模式、加大措施,实现了“保护耕地、企业发展、群众受益”的良好效果。
我县在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中,积极推行“政府+企业+群众”三方联合管理模式。成立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公安、国土等部门和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国土局设立采煤塌陷地治理中心,具体负责采煤塌陷地治理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在项目规划设计、立项、施工等各环节,积极听取煤矿企业意见,协助盘活使用地质环境质量恢复保证金,着力选择最低成本、最优路径开展治理工作,有效调动了企业治理采煤塌陷地的积极性。在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阶段,采取座谈商讨、张榜公布等方式,积极吸收群众合理化建议。目前,我县已提前超额完成济宁市政府下达的2017年度采煤塌陷地治理目标任务。